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05-31 来源:学在广州 作者: 责任编辑: 评论0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1.造型类本科专业:
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山西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2.设计类本科专业: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天津市、上海市、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3.高职专科专业:
专科专业面向四川省、重庆市招生,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四川省、重庆市美术专业统考专科合格分数线执行。
下一篇:王羲之书法欣赏
上一篇:全国美术书法等级考试科目
相关课程
相关评论
现在有 0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
课程人肉搜索
为你搜罗广州所有培训课程
免责申明:本(栏目、频道等)内容由SP提供,中国电信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欢迎大家对不合法及不健康内容进行监督和举报。
本站适用 1024X768分辨率 IE6 IE7 FF 浏览器 RC1
©2008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版权声明隐私权声明
网站内容合作、友情链接,请联系QQ:850897469 客服QQ:734422581 客服MSN:gzscpx@ms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