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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05-31  来源:学在广州  作者:  责任编辑:  评论0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1.造型类本科专业:

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山西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2.设计类本科专业: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天津市、上海市、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3.高职专科专业:

专科专业面向四川省、重庆市招生,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四川省、重庆市美术专业统考专科合格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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